安徽兩淮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標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8-04-27 瀏覽次數:23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控制經營風險,實現市場信息共享,確保安徽兩淮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集團公司成員單位資質范圍內,根據專業化程度、技術裝備水平及人員配備情況的不同,各工程處和專業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優選投標項目,所有市場項目信息報集團公司備案,集團公司統一協調、調度。按照屬地原則,各工程處所在地的項目,優先考慮其投標;其它地區市場項目,集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優選投標單位。
第二章 投標備案
第三條 在各招標機構和招標單位的備案及維護工作,由集團公司統一負責管理,各相關單位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條 備案后的維護工作主要是年審、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許可證、質量體系、決算報告、人員信息變更、業績補錄、新增榮譽和獎項增減等,各相關單位要配合提供以上資料和信息。
第五條 在各招標機構和招標單位備案的U盾、備案名稱、密碼、備案表等資料統一由集團公司保管。投標需要時,經備案批準后借用。使用單位不得更改備案名稱、密碼,如確實需要更改的,需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投標申報和投標流程
第六條 集團公司投資、投資運營、投資合作項目的投標,由集團公司統一管理。
第七條 市場投標項目報名前,各擬投標單位可以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與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聯系辦理報名事宜,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投標報名前填寫“投標報名申請表”(附表1),經經營管理部登記、分管領導審批后(各工程處由總經理審批),開具授權委托書,方可報名。
第八條 投標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市場項目,報名后,各工程處需要單位負責人簽署“投標項目分析評審表”(附表2),報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備案后可辦理后續投標事宜;集團公司各專業公司需要單位負責人簽署“投標項目分析評審表”,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在經營管理部備案后,方可辦理后續投標事宜。
第九條 投標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市場項目,報名后,各投標單位(包括各工程處)必須提供項目相關資料(招標公告或邀標函、招標文件)、經投標單位負責人簽署的“投標項目分析評審表”,經集團公司投標評審小組審核,并報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方可辦理后續投標事宜;其中3000萬(含)以上的項目還需向安徽省煤田地質局規劃發展處匯報。
第十條 投標項目評審時,對甲方資信較差、項目付款方式不好、項目凈利潤小于5%、項目開工條件不具備、工期過長以及項目其他方面風險較大的,集團公司有權否決投標。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投標評審小組由5人組成,總經理擔任組長,成員包括經營管理部人員1名、財務部人員1名、投標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1名、投標單位分管領導1名。特殊項目,可根據需要增加人員。
第十二條 所有市場投標項目凈利潤應大于5%,項目結束后,集團公司將根據審計、項目考核等辦法對項目進行審計、考核。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應積極整改落實,否則,集團公司有權限制其投標。
第十三條 投標單位按照集團公司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投標保證金,自投標單位基本賬戶支付。辦理時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提交按程序審批完成的“投標項目分析評審表”。
第十四條 投標單位封標時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交項目授權委托書和“投標項目分析評審表”。電子標、紙質標的封標均在集團公司辦理。項目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投標單位需向集團經營管理部提供電子版和紙質版的投標文件存檔。
第十五條 為充分了解市場,找出差距,建議未中標的有代表性項目,各投標單位應填報“投標后分析報告”(附表3)并提交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留存。
第十六條 各投標單位要做好投標管理的配合工作,否則集團公司有權限制其投標活動。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違法必究。
第十八條 不得泄漏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其它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本單位利益。
第十九條 投標人不得串通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第二十條 必須保證投標資料的真實性,不得偽造任何證件、業績及相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 投標和施工過程中因違反相關規定造成單位經濟、誠信、信譽、招投標活動受限以及單個項目信用評價低于50分,在未消除影響前,集團公司將限制責任單位投標。并且根據事實情節,明確單位責任、個人責任,集團公司將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各工程處、專業公司嚴禁“三包一掛”行為,集團公司一經查實,將限制責任單位投標,期限一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